浙江省丽水市莲都财政“四招联动”
推进新阶段财政法治建设
今年以来,莲都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协调推进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将“法之必行”贯彻到财政工作中,推进新阶段财政法治建设,为法治莲都建设提供强劲动力。
一、因时而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莲都区财政局引领财政人员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的基本精神,把财政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向高潮、不断引向深入。组织全体干部召开法治专题学习会,学习《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提升自身学法、用法能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讲座、举办各类财政法律知识与业务工作培训,积极参加网络在线学法,着力提升财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与能力。紧抓法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努力培养既懂法治又懂业务的财政干部,并外聘法律顾问,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
二、因势而为,加快完善财政法制体系。以完善财政法制体制为核心,密切关注中央、省、市在财政体制、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房地产税、会计等方面立法修法动向,在抓好落实的基础上,做好地方财政立法和相关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加快建立更加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今年以来清理《莲都区关于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莲政发〔2014〕27号)。按照“立改废释”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化文件立项,重视文件起草,严格文件审核,制定《丽水市莲都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
三、因法执纪,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财政权力运行机制,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莲都区财政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严格抽查流程,细化抽查方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财政票据使用、财政专项检查等进行重点检查,推动塑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四、主动融入,普法行动持续推进。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区财政局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街道,通过张贴财政惠农政策海报、涉农惠民补助政策现场答疑、村干部线上宣传等形式,开展财政惠农政策宣传,内容涵盖基本养老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义务教育、耕地保护补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制度政策,让政策入农户、进农家,提高农民对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进一步完善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手段,不断扩大财政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维护财政法治、敬畏财政法治、厉行财政法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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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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