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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普陀财政:优化“三大环境”
大力推动海岛教育公平、均等化

  “十三五”以来,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公平体系,普陀区财政局把发展海岛教育作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海岛教育投入,通过升级硬件设施、优化师资配备等举措,着力推动海岛教育与城区教育同步发展,让教育在推动实现城乡“共同富裕”中切实发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

  一、提标扩投入,营造海岛办学良好环境。立足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加大硬件设施投入,为海岛提供优质校园场地。提高海岛生均公用经费,2018—2020年海岛生均公用经费比城区上浮25%,2021年海岛初中、小学、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升至1670元、1295元、1035元。投入1.44亿元,实施六横岛、桃花岛、虾峙岛、鲁家峙岛等海岛学校新建、拆扩建工程,建设教学楼、食堂、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户外活动场地、辅助设施和绿化景观等,提升办学条件。目前,海岛学校标准化率及市级“美丽学校”优秀校率均达100%,普陀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排全省第6、全市第1。

  二、智慧建平台,创设海岛教育提质环境。投入7390万元,搭建智慧校园平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提高海岛教育质量。城乡携手推进同步课堂建设,新建海岛学校同步课堂教室,并创新城乡同步课堂、教师网络研修、名师网络课堂等应用,构建“三环四学”“目标导学”“微教育联盟”等模式,推进城乡学生同教育同培养,增强海岛学生独立与合作学习能力。目前,全区“互联网+义务教育”录播功能室全覆盖,城乡教学质量差异明显缩小,如海岛初中蛟头中学的近年中考文化科总平均分、前20%和后20%学生比例三项指标均位列全市第一梯队。

  三、双向促交流,改善海岛教师培育环境。针对海岛学校规模小、生源流动强等情况,在确保软硬件达到省标准化学校要求的基础上,将制度与人文关怀相融合,优化海岛教学力量培养方式。加强对城乡教师交流的财力支持,在实施城区教师支教轮岗和教师、校长交流及海岛校长梯队培养、银龄讲学等下沉制度的同时,改革海岛教师进城考试录取方式,人性化实行教师进城实绩积分制,实行海岛教师特岗津贴、海岛津贴等政策,并在各级各类评选中享有倾斜优先,推动打造的精干、稳定、活力的海岛学校教师队伍。近三年,城乡教师双向交流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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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