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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富阳财政:实现乡镇财政规范全覆盖

  2020年以来,富阳区聚焦全省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调研剖析,积极推进乡镇财政“机构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监管规范化”三化管理,实现全区24个乡镇(街道)规范全覆盖。

  一、“一盘棋谋划”,明责履职聚合力

  (一)专班攻坚,建强组织力量。把乡镇财政规范化列入年度重点专项工作进行推进,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骨干和部分优秀乡镇财政所长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机构规范组、管理规范和监管规范组,各负其责。省厅规范化建设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召开推进会议,明确改革方案,高效有序推进规范化工作。

  (二)分工合作,力促工作落地。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和乡镇财政所,建立从机构设置、日常管理、后续监管的全过程详细计划。同时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实行任务推进“一周一报”制,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改革进度情况,压实责任,抢抓进度,按节点推进。

  (三)统一标准,推进规范管理。出台《规范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标准,并要求乡镇在规定时间内推行到位。在局内建立一对一的联系反馈机制,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一名专员负责跟踪规范化建设进度,及时将问题反馈,从而加快规范化建设进程。

  二、“三规范”联动,齐头并进强推力

  (一)推进机构规范化。按照省厅要求,从机构设置、岗位配置、人员配备、职责明确四方面向标准化靠拢,统一设置乡镇(街道)财政机构,按“定岗、定人、定职责”原则,明确岗位、配足人员(街道不少于5人、乡镇不少于3人)、锁定职责。

  (二)推进管理规范化。根据乡镇财政工作实际,对银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资金管理 、内控管理等4个大项8个小项设立标准进行规范。如在资金安全管理上,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实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有程序,及时编写《富阳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政策文件选编》和《富阳区乡镇(街道)公务支出管理制度选编》,方便各乡镇(街道)按政策执行、按制度办事。并对乡镇(街道)收入管理、日常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基建项目资金、往来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进行规范。

  (三)监管规范化。将乡镇(街道)公共平台管理、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监管纳入监管体系。所有到人到户的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财政资金均纳入“乡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全面实行“一卡通”(市民卡)发放并加强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领域的监督检查。联合审计、纪委等部门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协助村级组织建立健全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等制度,并对各级财政资金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四机制”兜底,支撑保障激活力

  (一)建立以点带面工作制。以乡镇(街道)财政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以基础较好的东洲街道、灵桥镇、场口镇、新登镇为试点,以点带面,先行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其他乡镇后续开展。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24个乡镇(街道)已实现规范全覆盖。

  (二)建立盘活存量资金机制。坚持清存量、减增量,财政、乡镇(街道)、区属国企三方联动,开展拆迁收购资产处置专项检查,督促乡镇(街道)及时上缴拆迁处置资金2.05亿元。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征迁资金支付方式从原先通过实施主体(乡镇、街道)支付,调整到由征迁主体(区属国企)直达被拆迁人,避免资金滞留。截至2020年底,乡镇街道存量资金总量压缩至15.01亿元,与2019年底相比压缩43%。

  (三)建立资金直达机制。根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管理”的要求,将分配到人(户)的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62个项目通过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发放,发放财政补助资金4.02亿,受益人次87.8万,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四)建立考核激励制。把乡镇(街道)财政规范化建设纳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整体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乡镇(街道)区级综合目标考评考核奖励挂钩,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加快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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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