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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普陀财政:幼有优育润春苗
提标补短助推学前教育驶入品质快车道

  近年来,普陀区财政局围绕学前教育补短提升,不断加大财力保障,扎实推进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和幼儿园改薄扩容专项行动,基本建成均衡、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区34所幼儿园中有公办园18所、民办园16所,公办率、普惠率提高到52.9%、88.89%,省等级幼儿园34所100%全覆盖,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99%以上,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达全市前列。

  一、补短公办园建设,巩固发展。以公办园基本运转和教职工队伍建设资金保障为抓手,强化财力支撑。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从2015年的750元提高到2021年的1035元,增长38%。同时,促进教职工队伍规范化,明确公办园教职工配置标准为4+3.8*班级,落实每班“两教一保”人员。针对产假教师多和非编教师问题,2021年新设立代课代职金,新增非编教师体检和工会经费,新设置优秀非编教师考核奖。

  二、提标民办园补助,同频共振。设立民办教育扶持专项资金并保持每年增长,对民办幼儿园的基础设施、教师队伍、校园安保等软硬件进行重点补助,2021年达1300万元。提高生均办学经费补助,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办学经费补助标准从2020年1800元/生/年提高到2021年2000元/生/年。按生均办学经费、基本建设、教师培养成本补助等保障项目合并计算法计算,实际生均补助达3000元/生/年。

  三、覆盖五类生群体,不漏一人。提高学前教育特殊儿童资助标准,自2019年下半年起,对于在普陀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或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和革命伤残军人子女及残疾学生(五类生)保教费资助标准由4000元/生/年提高到6000元生/年。2019年,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13.8万元,受惠幼儿园19所,受惠幼儿54人次。2020年,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17.31万元,受惠幼儿园23所,受惠幼儿6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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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