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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财政:嘉兴农村居民收入连续17年保持全省首位

  2020年,嘉兴财政多途径助力农民增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01元,同比增长6.4%,连续17年保持全省首位,并拉大了与第二名之间的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61:1,缩小幅度创近年来新高,城乡差距为全省最小。

  一、乡村振兴战略带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助力专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践,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2020年乡村振兴财政总投入121.3亿元;新增农业设施用地备案项目82个、面积837.52亩,2020年乡村振兴综合评价位列全省第二。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航。在全省率先实现村集体经常性收入100万元全覆盖的基础上,助力出台新一轮“强村富民”计划,提出“飞地抱团+”等十项创新举措,村均集体经常性收入2020年有望突破280万元。

  三、低收入农户增收攻坚。创新实施“飞地抱团”低收入家庭持股增收模式,两年共带动4700余户。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年家庭人均收入9720元以下情况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三个清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860元,增长6.2%。

  四、农村“三权”改革深化。深入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终止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等5项农村“三权”有偿退出改革试点,海盐县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试点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继续引导土地集中成片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市流转面积约152万亩,流转率超70%。

  五、美丽经济转化“活跃”。财政助力新建成发布7条美丽乡村精品线,累计达29条;打造宜业宜游、各具特色的3A级景区村庄62个。克服疫情影响,全市农家乐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3406.7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25.59亿元。实施190个“新时代美丽乡村”民生实事工程,新增57万人直接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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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