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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六大举措支持粮油生产稳定发展

  近日,为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粮油生产稳定发展,浙江省财政按“因素法”提前下达省级以上资金超过21亿元,集中扶持粮油生产,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植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

  一、积极支持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全面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先行试点优化补贴办法,重点支持种粮农民,切实强化“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谁多得”的政策导向。

  二、积极支持推进粮油规模种植。浙江省财政对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油菜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并允许各地统筹安排部分资金,对开展稻麦统一育秧、机插、收获、烘干和统防统治及其他直接面向粮农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

  三、积极支持农机设施装备购置。优先保障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装备的补贴需要,加大粮油全产业链环节农机购置的支持力度,对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对水稻插秧机、水稻精量(穴)直播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谷物烘干机等粮油生产机械化重点机具实行地方累加定额补贴。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将适合浙江省粮油产业发展方向和实际需要求的新型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四、积极支持开展订单良种奖励。浙江省财政对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240元;每交售5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交售50公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五、积极支持优化金融信贷服务。继续实施稻麦、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由各级财政按现行标准给予保费补贴,推进稻麦、油菜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继续执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加大贴息力度。加大“粮农贷”等专属产品的组织实施。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行优惠担保费率,年担保费原则上不超过贷款金额的0.8%(粮食生产项目不超0.5%)。

  六、积极支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继续支持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推进粮油生产结构布局优化,推动良种良法良制相配套,推广优质高产多抗粮油品种,力争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扩大优质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加强粮油生产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应用,着力提高粮食科技应用水平、产量水平和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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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