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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长兴财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战略
推进“标准化+”行动

  长兴县财政局以高质量、高效率、高实效为目标,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创新监督方法,从单个环节试点到形成体系发展,在制度建设、实务操作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基础上,将现有成果进行经验转化,以标准的形式规范,于11月20日发布全国首个县级《财政预算绩效全周期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

  一、用“标准化”引领“四个全”。一是绩效目标全覆盖。长兴县财政局实现依托信息化手段将绩效管理全过程嵌入预算管理,覆盖全县所有预算部门。将填报绩效目标前置于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也是实现绩效管理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所有单位紧抓绩效目标管理主线,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全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计740个。二是绩效监控全覆盖。深入推进绩效监控运用,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所有县级预算部门2020年度的部门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监控范围,财政部门选择了45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动态监控。三是绩效自评全覆盖。所有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全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共计1425个。四是重点评价对象全覆盖。从项目支出到部门整体支出,再到下一级政府财政综合支出,重点评价范围逐步扩大,形成项目、政策、部门整体、政府财政运行等多层次、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年纳入重点评价计划的项目(或单位)共14个。

  二、用“标准化”解决“三个难”。一是解决绩效管理体系不健全。目前财政部门尚未制定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长兴县将目前预算绩效监督管理五个环节进行梳理,明确绩效管理步骤,形成了具体“长兴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解决是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绩效评价难度,在于指标体系不确定。长兴县财政局启动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最终归纳整理乡镇整体评价指标、部门整体评价指标及政策和项目评价指标,共计108项指标,其中基础性指标85项,效益性指标23项。三是解决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通过《规范》明确各个部门职责,促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解决当前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只是停留在反映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等较低层面,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追责问效机制、加大预算绩效结果透明度力度、绩效评价结果更快更多地转化成管理措施。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个别项目实施单位错位落实,30万中央资金未追回,移送财政监督局,追回全额中央资金。

  三、用“标准化”促进“三个合”。一是促进财政内部合力。通过出台《长兴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建立高效顺畅、职责清晰、协调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和细化局内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分工的基础。二是促进“大监督”合力。引入人大、纪委监委、审计和发改等部门,建立预算绩效全周期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增强审核的权威性和客观性;组织人大、审计、发改等部门对绩效相关报告进行评审,并通报评审结果。在外部力量介入的基础上实现“三融合”即预算绩效目标编审与预算编审的融合、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与预算执行的融合、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的融合。三是促进全民合力。不仅各类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需要公开,还应进一步较为详细的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及后续的追踪问责机制,避免出现各预算单位“自说自话”问题,实现信息透明、共享二合,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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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