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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财政:打开绩效管理新局面

  一、绩效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吴兴区自实行绩效管理工作以来,从当初每年只安排2-3个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到2017年所有20万元以上项目均申报绩效目标,再到2020年全区51个部门499个项目5.88亿元财政资金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全过程监管,吴兴区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了“从无到有、由点到面”的发展。

  二、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吴兴区先后出台了《区委 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吴兴区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吴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绩效监督的试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初步搭建起绩效管理制度框架,为全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流程。预算单位在申报年度项目预算时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事前控制。在执行过程中,以设立的绩效目标为依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纠正执行偏差,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实施完成后,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客观反映项目绩效情况,揭示项目存在的效问题,督促单位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初步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运行机制。

  三、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要求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在余下存续期或下一年度绩效等次在良好以上,否则安排预算时从紧安排或不予考虑。此外,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对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以考核督促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四、绩效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区人大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开展预算绩效监督,包括绩效目标审查监督、绩效运行跟踪监督、绩效评价实施监督、评价结果应用监督,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问责的全过程,进一步推动打造“民主预算、透明预算、绩效预算”。同时,区人大每年选取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召集人大代表以问政会的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问政,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举措,并承诺如期整改到位。通过问政会的形式强化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的再监督,增强了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极大推动了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发展,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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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