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财政:打好财税政策组合拳
护航船用燃料油加注业务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舟山市围绕建设东北亚保税燃料油加注中心这一目标,加速释放财税政策红利,推动船用燃料油加注业务实现逆势增长,供应量领跑全国。1—10月,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总量达到367.6万吨,同比增长16.7%。
一、以出口退税政策为契机,释放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细化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操作流程,迅速打通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各个关节,保税燃料油价格优势逐步显现。1—10月,完成2家炼厂18单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出口燃料油15.5万吨、退税3795.4万元;辽河、辽阳、湛江等国内多个炼厂在舟山口岸出口的国产低硫油已超100万吨。
二、以特色退税业务为突破,提升市场竞争力。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内试点开展燃料油混兑加工出口退税业务,降低混兑调和经营企业成本,进一步扩大燃料油混兑调和的独有优势。顺利完成首家混兑加工试点企业身份转变,可按规定开具燃料油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免、抵、退”方式开展出口退税。1—10月,浙江自贸试验区累计完成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141.3万吨。
三、以财政扶持政策为依托,做大供油总量。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市级财政三年累计投入3526万元,建立以保税油供应量为单一核心指标的奖励体系,同时实行马峙锚地受油船舶最高达70%的引航费减免政策,优化船舶加油服务,吸引船舶进港。前三季度四大锚地供油量139万吨,同比增长57.8%,占供油总量的43%。
四、以税收充分落地为目标,推动产能释放。对本地炼厂低硫燃料油出口给予配额并对浙石化等企业予以配额倾斜,加速释放本地炼厂低硫油产能,同时研究全产业链税收充分落地方案,增加地方财力贡献。前三季度本地炼厂累计生产低硫油近50万吨,浙石化获批100万吨出口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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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