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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财政:三举措推进抢救费用垫付“一件事”改革

  今年以来,温州市财政局大力推进抢救费用垫付“一件事”改革,有力保障了车祸受伤者危难时刻拿到“救命钱”。截至10月30日,基金中心已为近百位受伤者垫付抢救费用447.24万元,同比增长16.1倍。

  一、协同服务实现“一网办”。财政部门与交管部门、医疗机构建立协同服务机制,启用“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平台”,救助基金业务的发起、审核、垫付、财务处理等均可在平台办理,以“数据跑”代替“人工跑”,推动抢救费用垫付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审批”。

  二、数字赋能实现“便捷办”。改革前,申请对象需要提供垫付申请书、垫付通知书、医疗清单、发票等诸多证明材料到交管部门窗口进行申请。改革后,运用大数据打通系统壁垒,全程数字化流转,仅需一张身份证明,平台就可自动获取相关部门数据,申请救助人无需再提供其余佐证材料。同时,依托“浙里办”平台率先开通掌上申请渠道,让抢救费用垫付申请更加便捷高效。

  三、精简流程实现“快速办”。改革前,抢救费用垫付业务审批需要经过五个部门,审核流程繁琐复杂,纸质材料往返流转。改革后,依托管理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动抢救费用垫付快速落地,为受伤者解决“燃眉之急”。目前,审批环节由7个精简至4个,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至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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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