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财政:三举措支持文艺精品高质量发展
台州市通过健全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推动创造更多优秀文艺精品、创造更优创作生产环境。
一、扩大扶持奖励范围。在文艺精品扶持项目上,根据“以事后奖励为主,以事前奖励为辅”和分层分级扶持的指导思想,调整了文艺精品扶持的范围,市级层面主要扶持资金投入大、影响范围大、获奖概率大的文学艺术类项目、舞台艺术类项目、影视艺术类项目等三类项目;在文艺精品奖励上,坚持主体导向、质量导向和效果导向原则,将原来奖励项目中的“戏剧”扩大到“舞台艺术”范畴,扩大了奖励范围,同时设置新媒体文艺奖励项目,将网络文艺项目纳入奖励范围。
二、提高扶持奖励标准。提高对重大题材类和一般类题材文艺精品的扶持标准,加大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以及国际性等获奖类文艺精品奖项以及电视剧、电影、舞台艺术、出版发表等非获奖类文艺精品的奖励标准。
三、创新扶持方式。在已有的资金扶持方式基础上,增加了业务指导和宣传推广两种扶持方式,由申报单位组建专家团队,对扶持项目予以全程跟踪指导,定期对进展情况和效果予以评估,重大项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建专家团队跟进指导服务,充分保证项目的创作质量和创作进度。同时,在作品完成后帮助做好宣传推介,组织首发、首映、首演和展演、展播、展映、研讨会等宣传推广,鼓励把优秀扶持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和公共文化服务范围,为文艺精品项目的持续展演提供平台。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5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