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财政:开足马力加快市本级重点服务业领域发展
今年,为加快湖州市本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发挥部门主体职能,联合有关市级部门出台了针对性支持文件,全速开动马力,定向加大对重点服务业推动力度,着力推进服务业争先创优,持续促进服务业创新提升。
一、按特色奖励,支持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对2020年起首次获评国家、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试点街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2020年起,首次获国家、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获国家、省级夜间经济集聚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经认定,对上年度综合评价前三位的“夜宵城”、“不夜城”,给予运营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经认定,对上年度综合评价前三位的星级楼宇,给予运营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入选省级社区商业典型案例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分行业奖励,提升现代商贸业发展。经认定,对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企业上年度贡献综合评价,按每个业态前三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首次列入国家、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获国家、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首次列入浙江省现代特色商贸镇试点的乡镇、浙江省商贸发展示范村试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获省级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论品质奖励,加快软件、网信技术服务业发展。经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年度发展情况综合评价,按前三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首次通过浙江省“双软核定”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际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认证达到5级、4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四、依排名奖励,推进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建设。对首次列入省发改委高能级服务业平台的,给予平台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用于支持平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本级乡镇(街道)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发展情况,经综合评价,给予前五名乡镇(街道)分别奖励50万元、45万元、40万元、35万元、30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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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