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温岭财政:构建“三机制”助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近年来,温岭市财政局以绩效考评为举措,以奖励激励为驱动,充分调动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助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截至2020年8月,温岭市已顺利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市级验收,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27.38万亩,成功创建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形成了具有温岭特色的滨海平原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
一、以奖励激励为核心,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创新提出了农田灌排设施养护以奖代补精准补贴机制,联合原温岭市水利局出台《温岭市农业用水以奖代补精准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通过设置差额奖补层级,强化成果激励奖补,引导管护主体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提高管护水平。按照年度考评结果,对粮食作物种植区的终端管理组织实行差别化激励补贴:考核优秀、合格的分别奖补35元每亩、30元每亩,不合格的则不予补贴。经考评,温岭市下发2018-2019年度以奖代补精准补贴共计718万元。
二、以增强意识为目的,形成节水奖励机制。为切实增强农户的节水意识,联合原温岭市水利局制定出台了《温岭市农业用水以奖代补精准补贴实施办法和温岭市农业节水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实际用水量与控制定额的差量,对奖励对象放水员实行不同等级节水奖励:节水比例在定额10%以内、10-30%和30%以上的分别奖励3元每亩、5元每亩和8元每亩,超定额用水的不予奖励。奖励程序按照行政村基础数据采集、村级组织公示与申报、镇(街道)审核、市级复审与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经考评,温岭市下发2018-2019年度节水奖励资金共计68万元。
三、以强化约束为导向,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结合温岭实际情况,制定专门考核办法,并根据后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级考核机制实行的是村级奖补申报、镇(街道)初审和市级抽查相结合模式,由温岭市财政、农水、发改三部门联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将不安排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考核优秀的,下一年度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将向其倾斜。最终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金额,同时还将考核结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镇(街道)年度考核等,以此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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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