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财政:构建民生保障四体系 点亮群众幸福最暖色
为使幸福普陀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基层,近年来,普陀财政深入贯彻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精神,统筹强化政策直补、公建民营、政府购买等财政投入引导作用,着力打造老龄人口、残障人士和生活困难人员、就业重点人群四大群体保障体系,切实提升全社会幸福感、获得感,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落。
一、政府和社会共参与,老有所养。探索财政扶持社会养老服务新形式,健全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医养融合的海岛养老体系。投入101万元,提质7家镇街公办养老机构。结合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发展基金和床位补贴等财政奖补,支持首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置一级综合性医院,实现“医养护”一体化。拨付903.5万元,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4家,海岛镇街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城乡集中配送餐点46个,“守护夕阳”偏远海岛养老服务惠及349人。
二、生活和就业齐保障,残有所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最高补贴600元。目前,每月支出护理补贴近200万元,惠及残疾人5172人。实施残疾人意外伤害险和“两项”补贴政策,两年来共投保75万元,发放“两项”补贴3868.5万元,惠及约15万人次。同时,用好小额贷款贴息、城镇医保补助、社保补助、超比例安置奖励等财政引导举措,支持残疾人灵活就业、集中安置、公益岗位等多渠道就业。两年来,向564名残疾人下达各类就业补助375.41万元。
三、标准和范围均提升,弱有所扶。强化财政普惠保障,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将受疫情影响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群众纳入低保,对暂不符社会救助标准的,建立临时救助“绿色通道”。提标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最高1822元/人/月。提高物价补贴标准,阶段性将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提高一倍。共发放低保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价格临时补贴,临时救助资金,三老人员生活困难和医疗补助共3045.35万元,惠及约9.8万人次。
四、企业和个人同扶持,业有所立。对冲疫情影响,积极做好稳岗补贴等政策落实,支持企业开展线上就业技能培训,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截止2020年8月17日,向2020家困难企业返还社保费2270万元;补贴11家企业11.9万元,支持线上培训150人次;向133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共413.16万元;向1100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70.61万元,向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困难人员发放创业类补贴107.43万元。新增城镇就业2972人,新增劳动力854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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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