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浙江财政新闻联播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财政:“三举措”推动金属再生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促进高质量发展,我区深化“三服务”,直击企业难点,优化产业升级。

  一、提供扶持奖励。根据区金属再生产业扶持奖励办法,按照“季度申报兑现,年度统一清算”原则执行扶持奖励。对当年入库税收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含500万元)、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含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含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奖励其缴纳的增值税市、区地方留成部分的90%、95%、98%。

  二、提供财政补贴。对于在路桥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从事国内金属再生资源回收,销售金属再生资源给金属再生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奖励其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市、区留成部分的100%。

  三、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持续抓好现有稳经济稳发展政策落地见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延长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时限,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企业生产经营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降低企业水电气价格,包括降低工商业电价5%和企业用水用气价格下调10%等。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