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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普陀财政:“三个+”架桥 打造海岛养老服务体系2.0版

  近年来,普陀区围绕创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县区,以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医养融合为切入点,加大养老服务社会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政府购买等多种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推进养老服务高标准提质发展。

  一、公+民协力,提升机构养老。投入财政资金101万元,启动全区7家公办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开展养老机构文化氛围打造和适老化改造。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安排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发展基金,通过床位补贴、重点项目奖励等财政奖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优化整合养老资源,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保留3家镇街敬老院,其余转型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二、家+社联动,促进居家养老。软硬件同步推进,织密海岛居家服务网。拨付财政资金694万元,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升级,建成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4家。投入财政资金209.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349名偏远海岛留守老人享有“守护夕阳”偏远海岛养老服务,集中配送餐点增至46个,助餐服务覆盖71%社区。同时,数字赋能养老服务智慧转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电子监管。

  三、医+养互融,探索健康养老。推进融创普陀东港高端康养综合体项目,引导第三方医养机构运营海岛示范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区财政在投入6000万元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再投入维护经费,支持首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置一级综合性医院,实现“养医护”一体化。强化医养就近联动,12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医疗服务点。培育专业养老队伍,联合本地高职院校开展培训,支持社会组织规模化发展。落实特殊岗位津贴等制度,给予每月100至500元补助,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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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