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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路桥财政:三举措助力粮食丰产增收

  一、稳面积,提升粮食生产总量。积极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不断优化种粮补贴机制,着力保护规模种粮主体的积极性。对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早稻每亩370元,连作晚稻每亩380元,再生稻每亩150元,其他稻麦每亩18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以联合社作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申报主体的,在享受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

  二、提质量,推进绿色高效发展。安排627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政策性补助及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对优秀水稻高产示范方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重视优质稻米品牌建设,打响稻米品牌,对获得台州好稻米金奖和浙江好稻米金奖的,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

  三、强培育,鼓励全程社会化服务。加强粮食生产主体培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产业带头人,合理调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满足粮食生产购机需求,实现粮食生产“机器换人”,2020年安排农机补贴60万元。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为散户提供水稻统一育供秧服务面积100亩以上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每亩120元进行奖励;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插服务50亩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200亩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按每亩60元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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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