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财政:用好财政奖补健全拥军优属保障体系
一、提标义务士兵待遇,鼓励参军报国。参照上年度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标准。2020年度普陀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28108元/人*年,比2019年提高近2000元。目前,今年已为88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约357万元,其中为27名大学生增发奖励金140.54万元,吸引优秀适龄青年参军优化义务兵队伍结构。
二、安置退役士兵就业,减少后顾之忧。全面落实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支持和帮助76名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形成政策合力鼓励创业,并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435万元,2019年退役士兵和复员士官退役义务兵经济补偿金标准为60128元/人*年,并按2000元/年增发军龄补助。
三、强化优抚对象保障,兜牢基本底线。做好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和医疗补助,对达到价格补贴条件的,第一时启动补助机制。上半年,向1704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万元。自2019年4月以来,已连续14个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医疗需求,为145名优抚对象发放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金50余万元。
四、浓厚拥军爱军氛围,提高社会地位。加大烈士纪念设施和退役军人服务站维护保障力度,推动弘扬烈士精神,增强社会正义感。投入财政资金62万元,做好桃花镇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等常态化管护,发挥传承烈士精神、教育群众功能。持续做好全区8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改造维修,提升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服务水平。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7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