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四方面力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一、建立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强化政策谋划和创新,推动归口领域相关政策制定和落地。牵头做好长三角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加强工作协同。
二、对标对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行动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牵头汇总梳理省财政现有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政策,谋划相关储备政策,并专题向厅党组汇报《关于财政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情况》。
三、印发《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财政政策体系、工作清单和信息工作机制的通知》。
四、加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力度。安排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1.8亿元,较上年增加0.8亿元。制定出台《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资金重点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省际协同合作区、跨省产业合作区、省内一体化合作先行区以及对设区市长三角一体化推动工作的绩效奖励,推动全省域、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