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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青田财政:打好组合拳,严控“三公”经费

  一是管理联动,强化总量控制。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大局意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确保青田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实现源头管控。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控制指标由县财政根据各单位决算报表的分析结果核定下发;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县外事办在预算控制数内统一予以安排审批;车辆购置费,用于执法用车的购置和更新,总额由县控办按规定审批;公务用车运行费,按每辆3.2万元的标准予以安排经费。

  二是严格规范,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健全青田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贯彻先审批、后接待、再报销的流程;单位财务部门对经批准且在标准和范围内列支的,予以结算和报销。进一步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坚持预算约束,将外事出访人数纳入全县外事出访总量控制范围,从严把控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审批。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制度,提升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水平。

  三是监督主动,强化风险预警。按月统计各单位公务支出情况,对当月“三公”经费支出指标达到监控临界点的,及时进行预警;对超支严重的,进行约谈和责令其作出解释说明,督促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防超标列支。同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多方合力,不定期进行“三公”经费抽查,将各单位“三公”经费管控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主动发现问题、主动预警、主动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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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