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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财政:三大专项资金支撑乡村人才振兴

  为树立人才强市、人才强农的发展战略,营造乡村引才育才用才的良好生态,吸引更多大学生、优秀青年回归农业农村,培育更多的乡土人才、新农人扎根农业农村,为推进当前农业复工复产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嘉兴市财政整合三大专项资金聚力乡村人才振兴。

  一是整合美丽乡村专项资金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对参加初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人均500元以内补助;参加中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人均1000元以内补助;对参加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人均250元以内补助;参加农业专业技能培训享受人均200元以内的补助;对参加农业类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农民,按学费的40%给予补助;对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出境培训,按费用的30%给予补助。

  二是整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专技人才、高校毕业生及文化名师在农村从业创业。对2018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来我市连续3年从事现代农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从业补贴。其中正高级职称15万元、副高级职称12万元、中级职称9万元。对毕业5年内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我市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就业,除给予3年最高10万的创业就业补贴外,再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在嘉兴市购买首套房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补贴。对获得中级以上(含)高素质农民的农业从业人员,给予其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除外)个人缴纳部分财政全额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三是整合就业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毕业5年内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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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