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财政:“四面出击”全力打好复工复产关键战役
一是加大奖补,增强企业复工复产动能。设立至少1亿元的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资金,定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企业新招员工,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对介绍不少于20名市外人员来湖就业的主体,给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统一组织市外员工包车返回的包车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落实1000万元旅游消费券发放,对旅游企业为应对疫情、复工发展而新增贷款2020年度产生的利息予以贴息补助,加大对旅企开展外宣、揽客、招聘等经营行为的政策奖补力度。
二是减轻负担,降低企业复工复产耗能。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切实减轻企业的融资成本。明确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及政府开设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中小企业及团队,可减免三个月房租。其他业主为承租企业及团队减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可按免租月份数相应减免房产税;鼓励业主减免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旅行社、酒店和民宿租金,给予业主租金减免部分一定的补贴。
三是返还缓缴,激发企业复工复产潜能。落实稳就业政策,对不裁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半;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根据省有关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费返还(不可重复享受)。对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并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补缴。
四是提速兑现,提升企业复工复产效能。对企业扩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和单个新建工业投资进行的技改投资补助项目以及单个工业投资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均启动资金兑现最大加速度,实行即报即审即兑。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进行扶持资金兑现。加快兑现针对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扶持资金,比如,在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下达当年度市众创“十条”部分面积补助专项资金,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与资金拨付无缝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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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