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实现老有所“居”。通过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我区2019年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资金补助302.9万元;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制度,通过实地走访,核实新增床位519床,共计补助74.6万元。
二是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实现老有所“养”。为60岁以上失能失智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免费的居家上门服务,2019年全区共计补助11.75万元;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补助扶持力度,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分别补助平均保费的三分之一,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减半补助,2019年我区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共计补助16.86万元。
三是加强老年电大建设,实现老有所“乐”。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原则,加快推进老年电大设施建设,2019年我区对社区老年电大补助29万元,支持社区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