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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财政:“两债质押”护航社保基金安全存放

  2019年各地金融机构风险频发,为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仙居县财政局立足职责职能,率先实行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质押机制,保障基金存款到期能按时提取之余,助力银行重新获得相关资金流动性,激励银行购债热情。2019年第1期招投标中,财政专户资金实现竞争性存放6.35亿元,其中6.2亿元存款实现债权质押,质押率达到98%。

  一、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稳打债券质押基石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基金存放机制。公款竞争性存放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的前提。仙居县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成立规范公款存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公款存放管理议事规则,明确财政、审计、金融办等6个部门的职责分工。2018年12月,印发《仙居县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和仙居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引入担保品质押机制。2019年4月,修订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评标指标,科学细化管理规定,增强资金存放综合效益。

  二是联动上下部门,打通债券质押关节。仙居县财政局主动作为,积极联动中央债券登记所和银行,三方合力齐心捋顺债券质押流程,精准打通“两债质押”流程关节点。一方面,联系中央债券登记所,沟通质押账户开户事项及具体债券质押办理流程,保障质押合法合理;另一方面,联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等各大银行总行,交流并化解实行债券质押疑难点,打消基层网点质押顾虑。截至目前,已协助7家银行顺利实现债券质押登记落地,协助办理质押申请书9份,及时发送质押指令书7份。

  二、创新标准优化流程,狠抓基金招标质量

  一是创新准入方式,宽进严管提高保障。在县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时,明确要求参与银行选择债券或担保函的形式进行质押,并鼓励中小银行踊跃参与,积极打破以往仅7家大行可参与的局面。“两债质押”可选择流通的国债或地方债券,以存款金额的105%、115%质押。担保函则根据银行所属性质,要求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由其他银行机构出具,其他性质银行由上级行或省级分行出具,出具金额皆为中标金额的120%。新的质押方式扩大了符合要求的银行范围,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政专户资金的投招标质量。

  二是优化评分体系,拉升银行质押意向。修订《仙居县财政资金竞竞争性存放综合评分法评标指标》,将定期存款“年收益率”指标调整为“利率水平指标”。此外,在原有的基础上,明确在投标过程中使用国家债券或地方债券质押的,可在评分最后得分上附加2分,而使用担保函质押的则不额外得分。中标资格按评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2分附加分直接影响招投标的最终排名,直接关系各行中标金额,直接激发各行使用债券质押的积极性。

  三、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促进正向结果应用

  一是全程公开透明,实现资金阳光招投。招投标前5个工作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等指定网站发布公告,邀请银行参与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保障意向参与银行拥有充足的准备时间;招投标时,向参与行明确评分方式及评分标准,确保参与行合理使用自身优势;招投标后,生效日当天通过指定网站及时对外公布结果,接受公众的监督。以前、中、后全程公开的方式,保障基金存放合理透明。

  二是加大部门监督,实现银行动态监管。县财政局加强对中标行的日常监督,关注银行行为规范,引导银行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银行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财务恶化、监管评级降低等情况,县财政局视情节轻重,采取对银行综合评分扣分、划回资金、暂停或取消该行参与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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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