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财政:创新开展多项财政监管服务工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金华市财政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行,开展多项创新性的监管服务工作,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一、 加强动态监控,建立资金闭环监管机制
按照“全面覆盖、分级预警、即查即办、全面规范”原则,联合市纪委机关、审计部门建立财政性资金动态监管闭环工作机制,将所有财政资金列入监管范围。一是三级预警,致力于资金全覆盖。依托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施三级、二级、一级预警。自运行以来,已对差旅报销、公务卡结算、稿费发放等问题发出三级预警100次,涉及金额447.8万元;对政府采购、会议经费、“三公”经费列支等问题发出二级预警7次,涉及金额747.2万元。二是三方联动,致力于过程全监控。整合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等监督监管力量,建立动态会商机制,并根据财政监管、巡察监督等发现的财政性资金问题新动向,完善动态预警规则,将单位结存资金利息上缴由每年一次改为每季一次。目前,三部门已就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单位往来款清理等问题开展3次会商。三是三个强化,致力于责任全落实。强化部门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触发预警问题,迅速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职能履行,明确财政部门负责预警机制细化,将监管情况运用到预算安排、绩效管理等环节,审计部门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发挥大数据分析优势,跟踪监督财政性资金使用风险点,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做好追究问责工作。
二、找准监管节点,出台事中监管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解决以往事后监管带来的整改难到位、纠错成本高的问题,前移监管环节,出台《财政资金事中监管工作制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一是从“重规矩”向“问绩效”转变。根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以事中监管的视角推进资金使用从“合法性、合规性”向“有效性”转变。推进监管目标多元化,加大资金安排合理性及资金支出有效性的关注度。引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领域专家参与监管,优化监管方案、参与项目审核,切实提高监管行为自身绩效。二是从“查处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转变监管重心,注重财经纪律严肃性与财政服务理念并行,一方面对事中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严格按规定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在取证、处理等各环节发挥监管的灵活性,以“调查、评价”代替“检查”,简化监管流程,柔化监管手段。三是从“面上实施”向“结果应用”转变。对项目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纠正,并督促责任部门建立完善后续管理的制度规范,堵上制度漏洞,针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将检查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
三、突出规范导向,开展巡察整改专项服务
为让被巡察单位更好地解决巡察过程中出现的涉财涉会问题,印发《金华市财政局开展巡察整改涉财涉会问题专项服务活动的方案》,开展主动上门服务,协助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目前已对2012年以来已完成巡察整改的50个部门单位的涉财涉会问题开展分类整理。一是一门通办,机制保障到位。将所有被巡察的行政事业单位列为服务对象,根据“一家整改单位对应一个专项服务小组”的原则,以“1+X”模式成立由对口业务处室牵头,若干个相关处室配合的专项服务小组。牵头处室负责制定符合整改单位个性需求的整体方案,统筹做好谋划及沟通协调,相关处室主动靠前服务,配合落实服务方案,确保整改单位工作对接“只进一个门”。二是主动上门,服务举措到位。将主动服务分为收集部署、集中服务、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开展,结合财政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巡察整改的涉财涉会问题,并将服务内容共分为财务管理类、内控制度类、资产管理类等7个大类,为单位制定专项服务清单。通过实地调研及时了解整改的难点、痛点,充分掌握问题的实际情况,逐项逐条开展问题分析,做好业务辅导、政策答疑,确保整改服务落到实处。三是精准服务,分析研判到位。主动对接市委巡察办、审计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合研判机制,找准问题切入点,为整改单位出具《涉财涉会问题整改建议书》。同时,持续跟进涉财涉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协助推进整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并及时做好回访和提炼总结,确保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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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