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财政:践行“两山”理念 推进绿色发展
近年来,安吉县财政以省“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为契机,推动实施涉及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生态经济发展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等的“两山”实践示范类项目32个,带动投资约70亿元,有力推进全县域绿色发展,加快“两山”转化进度。
一、保护美丽环境,构建绿色发展“管护”机制
深化“千万”工程,实施全链条的生态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长效推进机制,实行“财政补一点、镇里配一点、村里凑一点”的三级资金筹措模式,设立5000万元财政引导资金,有效推动以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线及环境美化“五化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全面实施城乡垃圾分类制度,超过60%的村庄实现“垃圾不落地”。高标准推进“五水共治”,率先落实“河长制”,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协调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秸秆利用率提高至94.79%。
推进绿色考核,实施最严厉的生态保护责任制度。支持构建以绿色GDP为主导的考核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权重占乡镇党政实绩考核40%以上,对以生态保护为主的乡镇,不再考核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指标。推动实施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5大类56项审计指标体系。探索推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将企业环境污染损害风险纳入保险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自2012年起,安吉县设立每年2500万元的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重大水源地的水质保护、封山育林补贴及库面保洁等支出,2018年该资金提高至4500万元。2018年安吉县与长兴县签订西苕溪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约定以荆湾断面水质作为考核指标开展生态补偿,这是安吉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的又一重要举措。协议签订后,荆湾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在II类水以上。
二、发展美丽经济,构建绿色发展“转化”机制
建立健全绿色产业培育机制,厚植生态经济新动能。设立总规模为2亿元的白茶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现代农业,促进安吉白茶产业全面发展,安吉白茶农产品“母子商标”品牌价值已达40.92亿元。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每年安排休闲旅游产业专项资金3500万元,助力探索“全域旅游”模式,创新开展“全域旅游示范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民宿村落”三级联建,推进休闲农场、森林康养、田园综合体等旅游新业态发展,实现旅游收入324.7亿元。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高效率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运用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实施企业亩均效益绩效评价与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探索建立新上项目“6+X”联审、“环评一票否决”等制度。加快推进企业对标竞价“标准地”改革,全面推广“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改革,助力打好高质量发展改革组合拳。
三、创造美好生活,构建绿色发展“共享”机制
完善生态惠民机制,不断改善民生。依托美丽生态优势,探索打造生态惠民的“一带一路”(美丽乡村精品观光带、四好农村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绿色生态产业领域。其中,鲁家村以财政配套资金3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数十亿元投资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用一辆“小火车”串起村庄“大景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5万元增加至3.5万元。大力发展绿色普惠金融,创新成立浙江两山农林合作社联合社,通过“财政资金+配套资金”形成风险资金池,为绿色农业产业主体信贷提供保证,已累计为社员办理担保业务2000余笔,金额达到9.8亿元。积极探索林地、耕地保护补偿(奖励)机制,大力推动经济林变成生态公益林,每亩补贴从7元增加至30多元,让生态涵养区的农民享受到实惠。
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保驾护航,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保障“民主法治村”建设,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对农村基本的、主要的公共服务,以财政、村集体为主,鼓励社会参与;对受益面较小的公共服务,以乡、村为主,引导农民参与;对直接涉及农民自身、边界不清的公共服务,以村民为主,政府(村)适当补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工商资本、银行资金、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高禹村村民为1500万元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资金的使用出谋划策,做到所有决策村民定、所有讨论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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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