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财政:“三化联动”打造公款存放“阳光房”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坚持“三化联动”,建立健全招标机制,聚力打造公款竞争性存放“阳光房”,促进公款存放规范运行、资金有效保值增值。今年以来,累计完成23.46亿元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存款年收益同比增加393.96万元,增长8.8%。
一、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化。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岱山县规范公款存放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出台《岱山县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范围、遵循原则、部门职责、参与条件、存放方式、招标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科学预测资金流量,分期制订并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计划。
二、指标设置更加合理化。优化综合评分表,从累计指标和本年新增幅度两个维度出发,对经营状况、贡献度、服务水平和利率水平四大类指标再细化,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权重,突出对银行业绩、纳税、服务等全方位实力的综合考评,进一步提升公款资金存放效益。同时,专门设置专项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等指标,鼓励地方商业银行积极性,增强其在公款存放中的竞争力。
三、监督力度更加纵深化。组建由财政业务骨干和外部专家组成的5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择优确定资金存放银行。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招标,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现场监督招标,并依托“政采云”平台,实时公布招标、中标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明确县财政、人行、审计等部门职责,加强公款存放管理审计监督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公款存放的业务指导、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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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