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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财政:坚持资金和项目双轮驱动助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德清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新要求,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水利事业财政资金保障,以资金绩效和项目管理为引领,助推德清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财政强有力的支持下,德清县连续五年被评为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连续三年夺得省政府水利工作最高奖“大禹杯”金杯奖,还被评为“国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获批创建全省唯一的“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示范县”。

  一、强化资金统筹,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

  一是加强资金统筹。德清县局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先导作用,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2016年以来,以扩大杭嘉湖南排、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两大国家级“治太”骨干工程等综合治理工程以及圩区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为重点,累计投入水利资金18.2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7.5亿元。

  二是拓展筹资渠道。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大力整合、盘活水利资产,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二、坚持分层推进,加强项目建设和管护管理

  一是坚持分步分层推进。结合县级财力,科学合理确定德清县水利改革发展的近期和长远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级推进重点项目。根据推进计划,对已分配或已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的基础上,督促加快水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和管护管理。在项目建设上,采取竞争立项、自下而上申报等方式遴选水利项目,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遴选机制;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对重大项目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在全省率先实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全覆盖,列入标准化创建工程2045项,使工程管护走上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和景观化的正确轨道,切实推动了水利项目由“重建轻管”向“重建强管”的有效转型。

  三是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实现水利审批“三合一”,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域全覆盖,实现农业节水10%-15%。探索建立管用有效的四种管护模式,并建立“三亮”绩效挂钩的监管体系,每年安排专项管护资金达1800万元。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全县农田水利设施确权发证,累计颁发水利工程所有权证2274本。

  三是突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申报、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二是健全常态化全过程监管机制。全面加强水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环节在内的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以检查、评价结果促整改、推执行、提绩效,充分发挥镇(街道)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对各级财政安排的水利资金以及其他部门、渠道下达的水利资金实行全面监管,确保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合规和有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创新基层项目资金监管方式。对镇、村负责实施的水利项目,一方面明确职责与管理程序,资金支付实行报账制,并由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另一方面,实行“先建后补、以效定补”的模式,即根据建设成效确定县级以上资金补助比例,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在省财政厅开展的2017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中德清县获得优秀。

  得益于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上的强有力支撑,德清县水环境全面提升,水利综合设施不断完善,初步形成“西部自然风光、中部生态休闲、东部梦里水乡”的美丽河湖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德清特色的治水兴水新路子,实实在在地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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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