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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财政:助力社会救助让困难群众温暖前行

  

  一是兜牢救助底线。将公办供养服务机构的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83921人,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12.66亿元,人均月救助金额409元。从201812月起,台州市区及临海、温岭、玉环城乡低保标准从原来的720//人调整为770//人,天台、仙居、三门从原来的680//人调整为730//人。全市共救助特困人员2354人,其中城市1254人,农村1100人,累计发放资金9235万元,实现了特困人员供养全覆盖。

  二是兜实救助待遇。对特困、低保、低边、因病致贫人员的住院自负合规医疗费分别给予100%70%60%50%的医疗救助,形成阶梯式救助模式。全市共救助28.21万人次,支出3.78亿元。各县(市、区)全部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同时依托卫生部门的分级诊疗和医保部门的系统升级,将一站式结算服务下沉到社区卫生院。此外,由财政出资成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上社会救助因信息不明的急救病人救助未能到位的短板。

  三是兜准救助对象。拓宽救助对象,由原本市户籍人口扩大到凡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暂住证和困难发生在我市的外来流动人口均可获得临时救助,确保临时救助全覆盖。扩大救助范围,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火灾、子女教育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全市共救助困难群众57926户次、99876人次,支出7247万元,户均救助1251元,人均救助726元。逐步缓解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等群体的临时性困难。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7542人,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65亿元、护理补贴4.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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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