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财政:落好“三子”走活乡村振兴“棋局”
一是强化统领,下好“先手棋”。以组织为统领,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县纪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跨部门项目资金安排会商机制,全面指导推进乡村振兴。以规划为引领,将全面规划、区域规划和重点规划相结合,以《新昌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为导向,统一编制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村级规划,编制村庄村域规划的有172个村。以政策为统领,出台《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配套性政策》,细化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等程序及奖补对象、标准和范围。
二是加大投入,下好“妙子棋”。增量上,获得乡村振兴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省级财政资金4468万元,县财政每年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存量上,优化支出结构,整合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林业资源保护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等,优化资金资源配置,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以提升基础设施、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和小城镇、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业创新为重点。外力上,发挥财政奖补“四两拨千斤”作用,吸进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如下岩贝的“东眉悦居”、沙溪镇的“生田社”,班竹村的“人人参股”模式等。
三是加强监管,下好“后手棋”。主动对接“星期三”制度,结合“三服务”活动,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系,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栏等媒介,强化乡村振兴政策制度、资金方案、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并主动接受政府审计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农民群众监督。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乡镇和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依托,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支出阳光透明。实施项目绩效考核,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乡村振兴资金分配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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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