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财政:三措并举护航精准扶贫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浇好“土地”。2019年全县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004.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111.8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 资金2376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经费57.8万元、困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128.89万元,用于支持健康扶贫、低保扶贫、残疾人扶贫、教育扶贫等,为精准脱贫提供财力保障。目前已拨付到位资金6089.24万元。
二是建立动态监控,扎好“篱笆”。建立扶贫专项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聚焦扶贫资金预算安排、下达和支出的各个环节,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通过平台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准确、不合理等问题,防止扶贫资金克扣挪用、闲置沉淀、损失浪费、低效无效等情况发生,提升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省级下达扶贫资金3595.04万元,涉及12个项目,目前已全部纳入扶贫动态监控系统管理;县级扶贫资金4083.58万元,正录入系统中。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看好“庭院”。充分运用多种监督管理方式,建立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重点聚焦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以及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方面,由点及面全方位强化监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2019年已开展“一卡通”专项整治、临时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和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3项专项行动。同时,督促责任部门合理设定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组织绩效自评,大力推动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将监督检查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分配挂钩,为按期保质实现脱贫目标助力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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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