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江山财政:三举措促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提速增效
一是精准定位,明确扶贫对象范围。针对三类人群进行到户补助,第一类是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第二类是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中的无房户、危房户、因灾倒房户、住房困难户(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或住房残破简陋、不御寒冷和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家庭),第三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深入农村弱势群体,突出重点,分步施救,提高了政策层面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救助精准度。
二是提高标准,减少农户资金压力。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以人口数量确定危房改造面积,同时提高资金补助标准,每户最多可补助3万元,解决了贫困户消除危房隐患的实际问题。2018年向上争取省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24万元,正逐步按照补助标准及危房改造完成进度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进行帮扶,加强了政策层面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力度。
三是精简环节,方便群众申请办事。针对农村危房改造鉴定,建立认定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前往现场实地勘验,取消危房鉴定报告,取消付费设计图纸。并下放危房修缮审批权到乡镇街道,实行规划员代办制,实现群众办事一次也不用跑。建立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数据库,部门联审,数据共享,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批,提高了政策层面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执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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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