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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财政:推进“三转”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公司制转变。按照政企分开原则,组建四大集团、三大平台,形成“4+3”县属国有企业体系。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建专业化的运营团队,推进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实现公司的规范治理,为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正在分类推进26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力争在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是健全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向“管资本”转变。理顺监管体制,构建“县国资办—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多层次的监管体制。发挥财政国资的监管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精神,出台了《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监管制度。推广应用长兴县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平台,涵盖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等6大模块,实现数据在线上报与自动采集、实时审核与反馈、统计分析与异常预警,有利于规范国有资本监管,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三是推进降本增效攻坚行动,向市场化转型。发挥攻坚行动“季考月晒”的考核引领作用,推动国有企业降本增效。推进“4+3”国企集团通过入股、参股、跟投、合作等途径,强化投资和运营功能,突出规模效益和发展主业,发力外拓业务和优化资产运营。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强化自身造血功能,激发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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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