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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财政:做好三篇文章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2019年,丽水市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乡村振兴专项资金4740万元,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品牌”“标准”“红+绿”三篇文章,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做好乡村振兴“品牌”文章。深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做好“丽水山耕”生态农产品、“丽水山景”乡村旅游、“丽水山居”田园民宿等“山上”文章,打响特色产品、地标产品、绿色产品的丽水品牌。对标欧盟,打造长三角最安全农产品生产地,建设生态精品现代农业强市。打造“丽水山耕”品牌升级版,维护品牌质量安全,将“丽水山耕”品牌打造成为国家级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丽水山居”示范项目创建,谋划策划新的载体,把“丽水山居”打造成为全国民宿知名品牌。充分挖掘丽水特色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资源,打造一批在国内有知名度的宜居宜业宜游的“丽水山景”。

  二是建立乡村振兴“标准”文章。完善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目标精准、措施到位、流程规范、产品一流,乡村振兴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大力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制定实施稻米、茶叶、茭白、甜桔柚、干香菇、干黑木耳等六个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对标瑞士等先进国家制定了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绿道古道游步道骑行道建设等大花园建设标准,对标欧盟制定了“丽水山耕”标准体系、农药化肥准入标准。截至目前,“丽水山耕”销售额突破80亿元,“丽水山居”放心民宿服务标准2019版农家乐营业总收入增长20%以上。

  三是实施乡村振兴“红+绿”文章。以“浙西南革命精神”弘扬践行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红色乡村资源调查,在全市确定了示范乡镇创建对象40个,示范村创建对象113个,制定印发了《丽水市红色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计划到2021年,全市投入资金2亿元,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红色经济发展”为主线,培育红色乡村示范乡镇40个以上、红色乡村示范村100个以上、红色美丽乡村精品线路20条。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资金,用于红色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的奖补,对创建达标的示范乡镇、示范村分别奖补2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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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