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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善县财政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撬动发展活力

  近年来,浙江省嘉善县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新路径,建立土地出让金提取机制,通过提取土地出让金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模式,实现以用地资金反哺乡村发展的财政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缓解“钱哪里来”压力。坚持“地从乡村出、钱为乡村用”工作思路,2018年起从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和乡村振兴资金刚性保障出发,调整土地出让金分配办法,在各镇(街道)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中提取10%的比例,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推动各镇(街道)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已累计计提2.3亿元。另外,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指标盘活等措施,有力挖掘乡村可用土地指标盘活和土地出让潜力,增加专项资金池体量,建立全县土地收储交易平台,探索指标质押引资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质押,累计质押土地节余指标463.3亩,涉及资金2.3亿元。

  二是找准专项资金发力途径,探索“钱用哪里”方向。明确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全县各镇(街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并专门梳理《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表(2018-2022 年)》,资金使用方向更加项目化、明细化。如在《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对成功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或省级特色农业强镇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市级特色农业强镇的给予300万元奖励;用于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对经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新发展的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开展精准扶持,当年度农业增加值增幅为正的,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给予镇(街道)100万元的奖励等”。截至目前,已使用专项资金6300万元投入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支持建成5条总长80公里的风景线。

  三是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解决“钱怎么管”难题。形成一整套资金管理流程办法和监督体系,拟定《嘉善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定项目补助、以奖代补、奖励三类扶持方式,并配套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以及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业务检查、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的全程监管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引入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结算审计制,确保资金用安全、用到位。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谋划建立“1+1+N”涉农政策体系(即一个部门、一个文件、若干实施细则),确保在专项资金输出端实现集中发力,改变扶持资金撒胡椒粉情况,在嘉兴市率先启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梳理工作,梳理相关政策161个,取消政策29个,保留2018年前出台的政策54个,拟新增、修订、整合政策78个,并配套出台现代农业发展、“标准田”管理、银行业服务乡村振兴等政策文件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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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