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财政“三着力”为低收入农户扩宽脱贫致富之路
近年来,海宁市聚焦精准扶贫,抓紧抓实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工作,把民生改善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认定低收入农户2705户、5722人,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028元,增长15.2%,高于市农村居民平均收入增长水平,低收入农户得到有效转化。
一是着力加强低收入农户兜底保障。近年来,海宁市大力实施低收入农户帮扶政策,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于2019年1月正式出台了《海宁市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实施意见(2018-2022年)》,并提出了“低收入农户收入年均增幅15%以上,到2022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000元”的保障目标。同时,海宁市为支持贫困家庭发展农业生产,对贫困家庭从事粮食生产的,按实际水稻种植面积给予每年每亩360元的补助。2018年共拨付贫困家庭粮食生产补助资金10.54万元,涉及贫困家庭242户,合计补贴面积292.793亩。为低收入农户持续“输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着力促进低收入农户产业增收。海宁市依托特色“产业扶贫基地”,结合低收入农户蔬菜、水果等农业种植项目,帮扶低收入农户增产增收,对扶贫基地建设一次性补助3000元,帮扶低收入农户年增收1000元以上的,奖励500元/户。2018年海宁市实现产业脱贫20人,累计增收21万元,市财政拨付产业增收项目扶持资金5万余元。同时,对选择自主创业的低收入农户,按3%年利率进行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海宁市充分发挥了产业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强化低收入农户的“造血”能力,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实现真正脱贫。
三是着力推动低收入家庭产权投资。海宁市创新采用了农村“三权+”、公寓房抵(质)押融资贷款方式进行投资的方式,每年项目公司将贷款资金10%的收益权作为低收入家庭的固定收益。目前,海宁市开展“三权+” 抵(质)押贷款共计2.96亿元,其中低收入家庭扶贫增收涉及农户1408户,发放贷款1.73亿元。这种“入股”的方式,激活了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资源性资产,通过效益良好的市场化运作,以“投资”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的收益,推动全市低收入农户共享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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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