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财政“三个坚持”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是坚持“输血”推动。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出台了《长兴县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意见》《长兴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强化配套服务。2018—2020年,县财政继续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奖补,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加大扶持力度,2018年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共落实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5530万元。
二是坚持“造血”拉动。围绕物业投资、资源开发、有偿服务等发展途径,推动村村都有“造血”项目。2018年,全县共启动实施以集体物业、土地综合整治、存量资产发包和租赁经营等为主的各类集体经济“造血”式项目295个,总投资约12.3亿元,建成后村集体预计增收1.19亿元,大大提升村级集体经济“造血”能力。鼓励村级组织对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办公用房、厂房、废弃学校等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改建、翻修,对本村耕地、山林、水面、山塘等自然资源进行开发,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发展创收项目。同时,鼓励村集体申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旱改水”、土地开发等土地整治类项目。
三是坚持“活血”带动。2018年,成功举办了全县村社干部培训班和全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训班,累计培训镇村干部383人次。近两年来,全县先后完成对15个村的撤并,实现村集体资产资源的集约化,进一步优化了村级干部队伍。出台《长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严格规范“三资”管理,实现行政村“三资”管理平台全覆盖,不断提高“三资”公开透明度,强化村务监督,防止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2018年,全县各乡镇完成排摸、登记造册集体土地、山林、水塘等资源共9722亩,规范清理低价合同、不合理合同327份,增加村集体收入8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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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