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财政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使看病“称心如意”
两年多来,嵊州市以4个试点县市为契机,突出需求导向,将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方式由原先粗放兜底式的“糊涂账”转变成“按劳分配”“费随事走”的“明细账”,实现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群众和政府等多方共赢。
一是“明码标价”购买,让“医院愿意”。统筹整合原先按“差额补助”方式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存量资金,施行政府“明码标价”购买服务,资金“按劳分配”进行补助。推行“保一块”“买一块”“补一块”模式,由财政专项保障基层职工的基本工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实际工作量拨付,预留改革风险金,兜住“市场失灵”的偏远山区卫生院收入底线。2017年实现基层机构总收支结余543万元。
二是“绩效工资”改革,让“医生乐意”。保障集体、个人“两条线”,将机构效益与职工收入绑定,通过风险金或浮动系数等手段进行工资调节。提高职工绩效工资上浮比例到50%,新增收支结余奖,规定机构收支结余的50%可用于职工上浮总额以外的绩效奖励。2017年,全市基层在编职工平均年收入增长25%,乡村医生仅财政补助收入从2015年的人均2.3万元提高到2017年的4.1万元。
三是“主动增时”服务,让“群众满意”。将基层延时服务(夜门诊)纳入政府购买范围,财政补助标准是白天门诊的两倍,激励社区卫生服务站主动提供夜间门诊服务,方便居民在工作时间外到社区“看病买药”。2018年4月实施以来,共提供延时服务(夜门诊)4.8万人次,占基层总门诊人次的4%。
四是“资金使用”提效,让“政府合意”。实施“清单化”资金管理,将基层卫生院提供的工作量进行精细采集和标准量化,作为政府购买的“服务清单”,购买价格与质量评价系数直接绑定,通过严格的县乡村三级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质量评价系数的杠杆效应。2017年,该市基层结算工作当量440万,购买服务资金5112万元,同比增加16%,人员效率(人均工作当量)提升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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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