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财政四举措打造乡村振兴样板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推动机制改革。对财政支农政策进行清理分类和优化改革,继续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对现有的竞争类支农政策,通过取消、压缩规模,或调整使用方向等方法,逐步降低竞争类支农政策的比例,不断优化支农政策结构,持续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重点支持生态功能区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培育生态经济成为发展的新引擎。
二是创新扶持方式,强化惠农力度。开展“飞地抱团”项目低收入家庭持股增收计划,单户帮扶持股资金可达10万元,每年将10%的稳定收益分配,发放到低收入家庭,力争到提前两年,到2020年实现“2022年低收入农户收入翻番”目标。该项举措被中组部评价为“具有全国首创的实践意义”。2018年市财政安排资金1150万元,用于初心帮扶和当年度财政贴息。
三是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实现每个村社区都至少建有1个照料中心的目标。积极探索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3A级以上照料中心社会化管理全覆盖,市财政对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给予总投入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根据运行情况进行补助。今年以来已累计下拨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经费71.57万元和照料中心运行经费538.62万元。
四是强化监督评价,提高资金绩效。积极开展财政支农政策第三方评估,2018年将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农村土地流转补助等项目列入年度市级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探索建立对镇街道农业资金管理的考评机制,将项目绩效评价和考评结果综合应用于村级常态、长效管理经费因素分配上,对绩效考评优秀的镇街道和村集体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和倾向性扶持。目前,已完成对2016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等四个项目的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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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