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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五大”为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就业惠民。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全市各县(市、区)每年举办乡村振兴专场公益招聘会不少于2场。鼓励现代农业企业、家政、民宿、养老等领域更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符合条件的予以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等。

  二是创业富民。扶持重点乡镇、重点村“三园一街”(孵化园、创业园、电子商务园和创业一条街)建设,打造一批适合乡村创业和返乡创业的创业孵化基地并落实相关补贴。积极组织“创赢台州”——乡村主题创业大赛。着力推动科研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农村“雁归”创业扶持计划,全市每年扶持“雁归”创业企业2000家,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并按政策规定落实相关补贴。

  三是电商扶民。组织创业导师,市、县每年开展5场以上农村电商精准服务活动。推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大学生、退役军人、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依托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就业。每年培训农村电商人才5000人次,扶持农村电商创业2000人,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

  四是社保安民。实施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计划推进《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大病保险制度,适度提高报销待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20年,力争本市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本市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全覆盖。

  五是扶贫利民。实施“精准扶贫、就业先行”帮扶计划。加大就业托底帮扶机制建设,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有效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落实贫困人员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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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