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技能人才激励行动。认真贯彻落好省市有关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健全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体系,开展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台州工匠的推荐和评选,实施企业自主培训和自主鉴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政策,对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分别参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工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从2016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区已培养技能人才15827人,兑现500多万元的经费资助。
二是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行动。深化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组织各类主体参加2018浙江省农商对接大会暨知名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第五届温岭农(渔)业博览会。动员并指导浙江省台州农资有限公司、台州市大陈岛养殖有限公司开展企业股改工作。启动2家区级农艺名师工作室建设。依托农广校、田间学校开展花卉、农资、畜牧养殖等各类培训,上半年累计培训238人次。
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行动。建立国有企业内外双重监管制度保障。出台《椒江区属国有企业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深化椒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椒江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从劳动用工、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决策机制、内控制度、资金存放等多个方面规范、约束区属国有企业,先后出台了10余项监管文件。开展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突出关键绩效指标,确定分类考核机制,引导企业建立起“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工作机制。
四是困难群体激励行动计划。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的通知》、《椒江区临时救助办法(草案)》、《椒江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草案)》,规范救助工作。按“逢进必核”的要求,做好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截至8月共发放救助金270.47万元,2829个低保户通过一站式结算,支付救助金116.29万元;对因病、因灾、因学等困难家庭开展救助,共救助417户,发放救助32.69万元。
五是大学生创业激励行动。积极创建“创业孵化园”,搭建创业平台。目前已形成以台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为核心的创业生态圈,拥有“台州古郡众创空间”,方远创业园等多个创业孵化园区。积极组建创业导师团队,提供专业指导。积极落实创业担保政策,给予创业者强有力的支持,上半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195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54人、1312万元。发放职业培训补贴34.8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9.96万元;创业社保补贴10万元;高校毕业生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保公共服务岗位补贴58.11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362.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