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财政多管齐下夯实民生之本
一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非公有制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截至目前,已拨付用人单位社保补贴330.08万元,惠及647人。
二是鼓励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形式(含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允许其缴纳失业保险。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实名就业登记的,按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2018年1—7月,享受该项补贴640人,累计拨付补贴311.14万元。
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高校毕业生首次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300元/月就业岗位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截至目前,2018年义乌市享受非公有制单位就业补贴1875人,拨付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岗位补贴507.24万元,
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及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鼓励本市户籍劳动者和在本市就业的市外劳动者参加本市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含见习实训期间参加培训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给予每年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和首次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补贴最高标准为:高级技师2000元、技师1500元、高级工1000元、中级工800元、初级工500元,以及取得专项合格证书的给予300元/人的补贴。2018年1—8月,已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46.51万,享受补贴5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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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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