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小财政”做实民生“大文章”
近年来,乐清市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的目标,将有限的财力重点倾向民生领域。2017年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48.26亿元,增长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3.6%。
一是重点支出有力保障。共拨付资金13.25亿元,确保交通道路、水利、市政、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资金需求。共计安排预算内教育经费20.61亿元,积极保障学前教育,推动幼儿园建设,做好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和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支持“学有所教”。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安排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所需资金;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35元。
二是美丽乡村加快推进。支持“4+1”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带建设,打造全省乡村振兴样板。继续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各项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开展农村机耕路建设,下达2018年农村机耕路项目实施计划39个,财政补助计划2800万元,再拨付下山头村田园综合体建设资金450万元,以加快项目顺利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对列入该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5个项目,及时拨付150万元补助资金。
三是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申报温州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近期三年计划总投资14.35亿元,试点期内将获得温州市财政资金补助3000万元。预拨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工程治理、城乡危旧房经费补助专项经费资金4489万元,加快地质灾害点房屋搬迁和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加大治霾、治水、治污力度,全面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窑)炉,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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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