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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财政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国企车改工作

  一是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东阳市属企业负责人的日常经营业务活动,一般以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为主,公共交通、社会化出行产生的公务交通费用,实行按年度计算的报销标准内据实报销。

  二是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含越野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2.5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保留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市属企业总部不超过2辆。

  三是上调报销限额。参照金华市属国有企业公务交通报销的标准,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报销标准上限,在市级行政机关同级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倍,即处级不超过2080元/月,科级不超过1300元/月。

  四是规范车贴。以前年度已开展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企业,应按规定的改革方式予以调整,规范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报销方式等。已实施补贴发放的企业,不得再向企业负责人以任何形式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给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已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按正常工资性收入管理;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不得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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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