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搭建智慧监管平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两年来,海盐县财政共计投入资金1847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及智慧农业监管平台搭建。目前,631家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监管系统,165家实现了生产主体追溯,8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追溯。
二是完善回收处置体系 农药废弃包装物统一“回家”。 2014年起,海盐县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113万元。今年,海盐县更是结合实际,制定《海盐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的意见》,明确自2018年开始,力争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在85%以上,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对回收处置资金补贴、回收手续费补贴政策进行调整,补贴均由县财政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农业生产实现标准化。近年来,海盐县先后投入163万元建设嘉兴膳管家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农产品综合配送中心、双丰农场冷藏配送中心、石路农场冷链物流中心等,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成为社会化服务主要力量。并通过实施畜禽健康养殖示范、屠宰企业改造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等项目,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两年来共计拨付补助资金831万元。此外,2010以来,连续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肥工程,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累计投入1456万元,将2.8万亩二等田提升为一等田。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县财政投入近3800万元,于2014年8月建成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承担全县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完善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每年补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资金850万元,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疫源疫病防控和执法监管,每年投入800万元,用于重大动物防疫补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检测设备更新和执法监管。探索创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财政补助机制,实施“先打后补”政策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