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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保、定、补、强”四招助推农村饮用水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全力“保”供水。以“保障农村群众有水喝、喝好水”为原则,对全县23个乡镇、425个行政村供水设施进行摸底,按需规划,成功获得世界银行贷款资金2.8亿元用于兴建农村供水工程,使全县农村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单村供水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集中规模供水水质合格率达100%。

  二是科学“定”水价。以“不明显增加农民负担”为前提,水费征收标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原则上单村供水不低于0.5元/吨,规模以上水厂供水不低于0.75元/吨,同时按照精准扶贫理念对农村低保户减半收费。

  三是合理“补”经费。管护经费采取“农户水费+财政补贴”联动机制,结合《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标准,精准统筹补贴资金。在改革期间,县、乡(镇)财政分别按照80%和20%的比例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管护经费不足部分予以足额保障。

  四是坚持“强”管护。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的思路,推行“以大带小、小小联合、分片统管”的工程管理模式,各乡镇新组建农村饮用水管理公司并配备管护人员,统一负责本乡镇规模化水厂和村级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运维管护,并与乡镇签订管护协议,年终由乡镇负责对农村饮用水管理公司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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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