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四个保障”促进教育发展
一是保障学前教育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学前教育的园舍建设补助、设施设备补助、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教师培训经费等,同时将民办公益性幼儿园补助统筹纳入专项资金管理。
二是保障生均公用经费。按省厅文件精神落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秀洲区局又追加了150万生均公用经费用于中小学的正常运行。2017年,实际预算内公用经费共安排2662万元,小学生均标准达到700元,初中生均标准达到900元,均高于省定标准。同时,对合作办学的义务教育学校安排合作办学经费,进一步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保障校舍维修和教育装备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校舍维修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日常校舍维修支出,确保校舍安全;同时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教育装备专项资金,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保障新居民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出台《秀洲区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安排专项经费调整新居民子女学校办学体制,助推新居民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新居民子女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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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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