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多举措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一是申请资金程序要规范。根据《临海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申请资金时由各镇(街)提出资金申请,经市整治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我局严把程序关,对申请程序不规范的镇(街),要求其补齐资料,程序规范后方可拨付补助资金。
二是审核申报资料要严谨。根据各镇(街)上报的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合同、补助资金申请表等资料,重点关注审核施工合同、立项批复、市投资计划文件三者的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范围是否相符,以及合同价是否在计划投资范围内等内容。严防非小城镇整治项目“搭便车”现象的发生。
三是拨付补助资金要高效。我局在严审资料的同时,与各有关部门充分协调沟通,确保审核效率。在补助资金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批时,同步做好资金文件的起草,财政拨款申请书的审核汇总以及预算指标的录入等工作,确保程序无缝对接,真正做到规范高效核拨资金。
截止10月底,临海已拨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3批,共计36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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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