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财政:“三规范”助推行业协会商会褪去“官色”
一是规范资金拨付。自2017年起,市财政对没有事业编制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不再直接安排补助经费;对行政机关需要委托行业协会商会承担事务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拨付经费。自2018年起,市财政将全面取消对有事业编制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脱钩年份设置相应过渡期,过渡期内逐步减少财政直接拨款额度,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
二是规范资产权属。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督促脱钩试点单位依法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结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盘底工作,对行业协会商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的原则,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资产产权性质进行界定。通过产权界定,共清查第一批纳入脱钩管理的17家协会商会总资产共计544万元,确定其中3家为国有资产,共计147万元。
三是规范资源分离。在全市范围内摸排清查机关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情况,规范人员身份转换和编制核销行为。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用人制度,逐步实现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将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相关事项由行业协会商会住所地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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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