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四步走”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
一是严格项目审核。按照“实际、实效、实用”的要求,严格筛选上报项目,确保每个实施的项目都实用便民;以满足基本功能、基本标准、基本水平为原则,从严控制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把控项目实施的总投资额,确保每一分钱都行之有效,“必不可少”,严厉禁止奢华建设和搭车建设项目的出现。
二是强化财务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财务监管的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概算确定的内容规范建设资金的使用,局有关科室将对建设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够规范的单位进行指导。
三是规范拨付流程。设置专人定期统计了解各项工程的项目进度,确保资金拨付合理、及时;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查验审核项目建设单位申拨资金时提供的发票,把好拨付资金资料的审核关,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是完善项目归档。对每个已经完成资金拨付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材料需进行及时的整理,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统一存档,确保每个项目都查之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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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4日